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
坚持“保基本”,以小户型为主,注重实现“职住平衡”。
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建立科学的租金定价机制。
因地制宜,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要牢牢抓住房地产金融这个关键,严格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要加快完善“稳地价”工作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建立有效的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制度。
要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管好中介等市场机构,坚决查处市场乱象。
今年上半年,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升温,个别城市出现过热苗头。一些城市因城施策、精准调控,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力度,房地产调控在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如,北京市通过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的做法,从源头上稳定地价和房价。长沙市通过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管控土地价格,打击投机炒房,有效抑制了房价上涨。